JASON CHUNG-YIN LAM
2018 AN ONLINE ODYSSEY
ON GOOGLE MAPS
Since 2018, I have been exploring remote islands on the internet, all from the comfort of my London bedroom.
My journey began with Easter Island, followed by the Faroe Islands, Hashima, South George and the South Sandwich Islands, and more. These islands are far from London, and traveling to each one would cost me several weeks and a couple of months' worth of living expenses. As such, they are currently out of reach for me. However, through Google Maps, I can "walk" and "see" these beautiful landscapes. Even though I cannot hear the waves or feel the winds, and can only follow the paths of the image collectors, I can still discover the amazing scenery for myself.
Of course, this is only a digital experience. Digits can imitate reality and perform tasks that only exist in the digital realm, but they can never truly recreate reality. What I see are pixels, and while they offer a unique fascination, they cannot replace the real thing.
自 2018 年開始,我在倫敦的睡房透過Google Maps旅行,前往汪洋中孤立的海島。
第一站是復活節島,接著是法羅群島、端島、南喬治亞與南桑威奇群島等等。這些島嶼與我在倫敦睡房的位置相距甚遠,估計需要花費一星期以上的時間和數個月的生活費才能到達。親身前往這些島嶼對我來說只是一個遙遠的夢想。然而,透過 Google 地圖的街景技術,我現在可以一邊「走」一邊「看」到這些絕美的景色。雖然我無法聽到海風的嘯鳴和感受到海浪的湧動,只能跟隨拍攝者的路線,但這段數位之旅讓我能夠體驗另類風景。
但這只是數位體驗。數位技術可以模擬現實並表現出現實中不存在的事物,但卻無法還原真實。我看到的只是由像素組成的風景,感受到的也僅是數位影像的魅力。
2018:網絡漫游Google Maps 隨筆
一)真實與數碼體驗……
在房間裏漫遊世界,為何不可能實現?只要有一個台能上網的電腦,地球的另一端的孤島,迅間即達,只是欠缺熱熱的陽光和咸咸的海風。你會說這是自欺欺人,你沒有親身到達孤島,那裹算是旅遊呢?”的確沒錯,嚴格意義上我只是瀏覽別人上傳到Google Maps 的街景影像,順着紀錄者的路徑無間斷地觀看異地景色,當中只花了數小時,接着再擷取一部分的景像作為畫作素材。當中的體驗的確與現實旅遊的體驗天淵之別的差別,但這正時我在Google Maps旅行的數碼體驗。簡單的例子就是電玩賽車遊戲與真實的賽車比賽。能在虛擬的數碼世界奪取第一位就等於能在的賽道上馳騁嗎?但現在即使我現實上沒有駕駛經驗,我亦可以在賽車遊戲上飄移和拋龜殻。
二)關於風景畫
我最喜歡的風景畫畫家莫過於浪漫主義的代表 William Turner。在英求學時在Tate London親眼欣賞到他的畫作,特別喜歡他筆下的洶湧的風浪,煦暖的陽光和被大自然馴服的軍艦。另一位就是Claude Monet,印象派的始創人。雖則兩位大師生處的年代不同,畫作風格各異,但他們有一個共同點,就是他們所生之時並沒有電腦,更不用說互聯網。他們創作畫作時是必須親自翻山越嶺到達目的地畫草圖甚至即席揮筆的。親眼觀察當刻的山海光影,五官不斷接受環境的刺激,思考必須放進畫面中的事物與感覺。
而我不用花超過半分鐘,就登上了已經禁止登陸的軍艦島,透過Google Maps窺探島上秘境。這是當代數碼科技的威力,甚至是破壞力。不用費時費力費財,就能獲得影像,短暫滿足突如其來的好奇;與此同時,剎那時光的價值被數碼化後變成一組由像素組成的圖像,在各種不同格式的屏幕(如手機和電腦)呈現於我面前。而我能夠體驗到的只剩下視覺經驗。這是一種廉價及沒趣的體驗,只有以沒甚麼個性又代表到數碼的像素形象重現。這些畫作就是我於Google Maps上遊歷的成果。
三)影像科技與人類的欲望
清晰艷麗的影像是人類所追求。人類科技發展一直沒有忽視人類本身追求官感刺激的欲望。就好像在家中裏的 OLED電視,那張媽媽年輕是的泛黃照片和藝術館裹的貴族的肖像,製作影象的方法和技術由最初的畫畫和印刷,到近代的攝影技術及數碼繪圖等。由人手到機械再到數碼科技,影像的訊息容量是愈來愈大,影像亦愈精緻的。難以準確刻劃的細節可能會被畫家忽略,但卻會輕易地剎那間數碼攝錄器材一一捕捉,再鉅世無遺地呈現於高清顯示屏。 世間上的美醜被詳盡地紀錄及呈現。
我們對影像的質素追求越來越高。踏入數碼時代,數碼攝影器材效能不再是菲林所能比及,影像規格發展到HD、4K、8K甚至超越人類肉眼難以分析的解像度。另外VR技術亦帶領我們進入沉浸式體驗。我們肉眼看到的資訊不再模糊,而是十分清晰細緻的。相反模糊圖像而成過去,它的曖昧,暇想空間則變成懷舊。
四)我是一台打印機
2018系列究竟是怎麼樣的作品?我一直都不覺得我是一名畫家,因為我認為不是拿着畫筆在畫布上創作就是畫家。我記得那時開始創作2018系列時研究了超寫實主義(Hyperrealism)和照片寫實主義(Photorealism)一陣子,兩種風格經常被混為一談,但我覺得兩者即使風格十分接近但創作方式和形式其實是有些微差別。當然兩者的藝術家很大程度上在作畫時都在不斷參考相片,用各種畫筆顏料重現相片中的內容。而我現在臨摹電腦屏中的影像何妨不是跟超寫實和照片寫實的形式一樣,差別在於我平時畫畫的技巧沒有達到他們的層次,我想最多只是寫實級別。就算我能畫出超寫實作品,2018系列亦會因此失去了數碼物的特徵,那倒不如退一步找一個能夠融合超寫實與數碼物的方式。
而像素就是我找到的關鍵。大部分數碼影像的構成元素是像素(Pixel),每個像素是一隻顏色格子,在同等的尺寸下,像素愈多解像度就愈高,影像就愈精緻清晰。反之則愈模糊不清。而我有需要製作一份高解像度的精緻影像嗎?我需要以超寫實為前題嗎?我想不必。像素必須要明顯突出才能展現出其作為數碼影像的構成元素。而我只需仿照超寫實主義的方式(即相片上有什麼就準確地畫什麼),我看到的像素是什麼顏色我就調配那顏色。像放棄自我般忠於影像,以一台人型打印機般的角色透過肉眼辨明色彩,同時思考顏色的成分比例,透過手與畫筆調色,最後塗上屬於那顏色的方格。這過程就等於將數碼影像用複製在畫紙上。過程中沒有沾上一點情緒。最終的成品就是一個由顏色格子組成的影像,一幅難以分辨景色細節的影像。(這一點卻完全沾不上超寫實主義。)
五)我喜歡藝術圖像
你覺不覺得我們生活在色彩斑爛多姿多采的影像世界中呢?我們在都市生活中不斷接收各種類型的影像,在手中的智能電話、家中的電腦、電視、上班上課途中看到的戶外廣告、海報和便利店的書刊等等。各種圖像都十分精美誘人,乞求着我們的注視,渴望告訴大家各種事情。就例如廣告,大多廣告的影像會明確地向觀眾展示其優秀的產品,利用不同格調毫無隱晦地撩動人類的欲望,誘惑觀眾。於我而言,每天進入地鐵站那刻、進入地鐵車箱時、查看手機電郵時,都必定看到大量影像。每天就像必定要穿梭於各式各樣影像中,受參差和優秀的影像刺激。或許會碰到有吸引的廣告影像;但大部分情況下接觸到的影像都十分直白無趣的。
不知不覺間,我不再能在這些影像中得到愉悅,或許是麻目和覺得無聊了。但世上仍然有着令我陶醉的影像,就例如電影,藝術品,漫畫等藝術影像。無論這類型的影像細膩或是粗糙,銳利或模糊都有着令人思索的價值,暇想的空間大於日常接觸到的影像。世間上的美醜都能從中體會到。而藝術類影像與眾不同之處在於它處於被膜拜的位置,大眾必須在特定空間或透過特定媒介才能一睹芳澤(例如藝術館才看到藝術珍品,在電影院才看到最優質的影像),它們就像從不稀罕群眾的目光。我喜歡這種不被注視,自由自在的感覺和樂在其中。
六)真實與數碼體驗……(二)
嗯……關係真實與數碼體驗之間的界線,你能清晰劃分嗎?數碼網絡提供了一個高速方便資訊流通的技術,即使你我相隔大洋,只要一通視像通話就能連繫彼此。我們之間的對話和表情被數據化,高速傳遞到對岸,雖然沒法碰觸對方,但彼此間好像並沒有隔閡。然而數碼網絡除了能連接各人,亦連接了人與物件。我們想學習新事物,可以在網絡找到一些基本資訊;想探索未曾踏足的土地,可以到Google Maps或是旅遊blog窺探;想購物可以到網店;想娛樂消磨時間,Youtube,Netflix,電玩等都可以在網絡和科技產品中得到滿足。數碼工具成為了我們重要的日常生活必需品,取代了過往我們必須倚靠實體和親臨現場的方法,慢慢地我們的數碼體驗佔據了愈多生活時間。
但一些方便快捷的數碼技術真的能完全取代實體經驗嗎?與在遠方的友視像聊天能與他一起聚首於咖啡廳比擬嗎?探索Google Maps能像親身踏足他鄉異土的刺激嗎?網上購物仍需等待運輸時間,比得上親身光顧商店購物的快感嗎?我們現在仍然能因能分辨出數碼與現實的分別,因為現時的數碼技術仍未能達到能與現實體驗所比擬的感受。但數碼科技不斷發展,日新月異。近年AR和VR技術亦出現在各類娛樂產品中,甚至亦被藝術家運用在其作品中。可想數碼科技不斷加強對人類感官刺激,在未來數碼科技能提供與相當於現實的體驗。那時候人類會不會分清現實和數碼經驗?還是會放棄現實,直接在數碼世界暢遊呢?
七)數碼與傳統媒介的價值
自60年代,電子科技發展蓬勃,不少西方藝術家亦開始探索如何將電子產品投入到藝術創作中。當中就如藝術家白南准大量利用攝錄器材及映像管電視機創作的影像藝術。印證了藝術圖像創作不再局限於傳統創作媒介,如水彩畫,油畫等。而是藝術家可以運用新的科技產品進行創作,開拓藝術的可能性。(當然,不可不提及Art Fluxus是那時代打破藝術傳統固化的始源)。自此,運用新科技產物創作成為了常態,甚至形成一種潮流,而數碼藝術就是其中一種當今具代表性的創作型態。在各種藝術展覽,如藝術生畢業展、藝博會及雙年展中可見有不少藝術家利用各種新型數碼硬件及軟件進行創作。然而當藝術家不斷伴隨數碼科技發展開拓數碼藝術的疆界及「更新」數碼藝術的品質。利用傳統創作媒介的藝術家會不會被局限於其限制,難以在形式上有所突破呢?還是我們應該投入更多數碼科技創作會更前衛呢?
然而傳統創作媒介在當代藝術中有不少作品能夠在內容及創作手法上有新穎有趣的突破。甚至有水墨作品是打破了傳統水墨的限制,混合了現代的材料,所以無論是傳統媒介或是數碼科技作為創作工具和方式並沒有前衛或守舊之分。因果為媒介本身是一個框架(Context),是直接與作品內容和思想共同影響作品價值的重要因素。在我創作「2018網絡漫遊GoogleMaps」時,我想過直接將影像直接利用打印機打印像素化景像出來。但我想為何我要倚賴機器呢?我就不可以自己親手畫出來,就像一般畫家面對自然風光畫畫嗎?我對着電腦熒幕創作,就只為在這創作過程增添一點人性,表達即使科技有多便利,我作為一個人類,我亦有選擇使用與否,創作過程中(如調配顏色)是縕含個人意志的。所以我認為當代藝術創作中,不需要追趕科技潮流,忘記了傳統媒介甚至創作者帶有着應有的價值。
八)藝術數碼化迷思
藝術數碼化在近年成為藝術圈中一個十分重視的發展動向。無論是藝術家,藝術館,畫廊及拍賣行都大力在線上發表作品及進行活動,特別是在疫情期間,藝術圈持份者都選擇在線上,例如Instagram,Facebooks和開設官方網站等展示及銷售作品。網絡成為當今一個重要的藝術展示平台,大眾可以突破物理限制透過互聯網觀看藝術品。但網上虛擬的展覽的感受和價值能比擬現實的展覽嗎? 甚至於網上展覽的藝術作品複製品能否代替現實世界中的真跡呢?
除了數碼藝術相關的作品及展覽必須透過數碼形式表現外,就單憑數碼力量改變了我們日常生活習慣的事實,加上資訊傳遞亦比以往便利快速,所以藝術亦要因此有需要跟隨時代的步伐嗎?藝術品的數碼版本始終就只是複製品,與印刷在藝術書中的藝術品圖片性質一樣,同樣難以與面對真跡的震撼感比擬。如果認為數碼平台能取代現實展覽,這是誇大了數碼平台的功能,同時亦是混淆了現實與數碼虛擬的價值*。或許這正是因為網路資源豐富及便利,我們只要付出較少的成本就能得到滿足,所導致數碼虛擬體驗等同現實體驗的錯覺。我認為數碼平台現在仍是實體藝術品的「後備」或「延伸」空間,現實的展覽場地是無何輕易取代的。
*現實與數碼虛擬的價值在不同領域各有特點。